
【湖南省發改委、自然資源廳、農業農村廳聯合發布《關于規范“農光互補”項目建設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試行)》】6月3日,湖南省發改委、自然資源廳、農業農村廳聯合發布《關于規范“農光互補”項目建設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試行)》。文件明確,農光互補項目建設應充分評估站址作物現狀及作物規劃,選取適宜種植的作物,原則上單位面積生產產值應不低于周邊種植該類作物生產產值的80%。
農光互補項目場區范圍分為農業可用區域和農業不可用區域,應盡量減少農業不可用區域在農光互補區域總面積中的占比,原則上該比例不應大于10%。
基礎結構之間的列間距不宜小于4.0米,行間距不宜小于6.0米,否則2個基礎結構之間的區域列為農業不可用區域。光伏板下沿離地高度應根據下方農業生產需求確定,原則上不低于2.0米。
【解讀】
這段文件內容主要圍繞“農光互補項目”的建設標準和要求進行了闡述。研究報告顯示農光互補項目是一種將光伏發電與農業生產相結合的創新模式,旨在實現土地資源的最大化利用和能源的可再生發展,以下是對文件內容的詳細解讀:
1、作物現狀及作物規劃評估:
文件強調了在農光互補項目建設中,需要對站址的作物現狀及作物規劃進行充分評估。這意味著在項目選址和規劃階段,必須考慮當地的農業生態環境、作物種類、生長周期等因素,確保所選作物與光伏設施能夠和諧共存,互不干擾。
同時,文件還提出了一個具體的生產產值要求,即單位面積生產產值應不低于周邊種植同類作物生產產值的80%。這一要求旨在確保農光互補項目在提升土地綜合效益的同時,不損害當地農業生產的利益。
2、農業可用區域與不可用區域的劃分:
文件將農光互補項目場區范圍劃分為農業可用區域和農業不可用區域,并明確提出了減少農業不可用區域占比的要求。這一要求旨在確保光伏設施的建設不會對農業生產造成過大的影響,保證土地的可持續利用。
具體來說,文件規定農業不可用區域在農光互補區域總面積中的占比原則上不應大于10%。這意味著在規劃光伏設施布局時,必須充分考慮農業生產的需要,盡量減少對農業生產的干擾。
3、基礎結構布局與間距要求:
文件對農光互補項目中基礎結構的布局和間距提出了明確要求。具體來說,基礎結構之間的列間距不宜小于4.0米,行間距不宜小于6.0米。這一要求旨在確保光伏設施之間的空間足夠寬敞,方便農業生產的進行。
如果基礎結構之間的間距小于規定值,那么這些區域將被列為農業不可用區域。這一規定有助于在規劃階段就避免出現對農業生產造成過大干擾的情況。
4、光伏板下沿離地高度:
文件還規定了光伏板下沿離地高度的要求。這一要求需要根據下方農業生產的需求來確定,但原則上不應低于2.0米。這一規定旨在確保光伏設施不會對農作物的生長造成遮擋或壓迫,保證農業生產的正常進行。
綜上所述,這段文件內容對農光互補項目的建設提出了明確的標準和要求,旨在確保項目在實現能源可再生發展的同時,不損害當地農業生產的利益,實現土地資源的最大化利用。
研精畢智市場調研網隸屬北京研精畢智信息咨詢有限公司(英文簡稱:XYZResearch),是國內領先的市場調研、市場分析、企業研究、行業研究及細分市場研究、調研報告服務供應商。分析師團隊通過有效分析復雜數據和各類渠道信息,助力客戶深入了解所關注的細分市場、行業分析報告,包括市場空間、競爭格局、市場進入策略、用戶結構等,包括深度研究目標企業組織架構,市場策略、銷售結構、戰略規劃、專項調研等,幫助企業做出更有價值的商業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