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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全球經濟的快速發展,能源需求持續攀升,傳統化石能源的有限性以及其在開發利用過程中對環境造成的負面影響,如溫室氣體排放導致的氣候變化、空氣污染等問題,使得能源轉型成為全球可持續發展的關鍵議題。在此背景下,可再生能源憑借其清潔、可持續的特性,成為替代傳統化石能源、推動能源結構優化的核心力量。
1、定義與分類
可再生能源是指在自然界中可以不斷再生、永續利用,對環境無害或危害極小的能源,其能量來源主要直接或間接來自太陽,或源于地球內部的熱能,在較長時間尺度上近乎取之不盡。與傳統化石能源相比,可再生能源在利用過程中幾乎不產生或極少產生溫室氣體排放和其他污染物,是實現能源可持續發展的重要選擇。
根據研精畢智信息咨詢發布的市場調研報告指出,按照能源的來源和特性,可再生能源主要分為以下幾類:
太陽能:太陽能是太陽內部氫原子發生氫氦聚變釋放出的巨大核能,以光輻射的形式到達地球。其利用方式豐富多樣,包括光伏發電,通過太陽能電池將太陽光直接轉化為電能,廣泛應用于分布式發電、大型太陽能電站等;太陽能光熱利用,如太陽能熱水器、太陽能供暖和制冷系統,將太陽能轉化為熱能用于生活熱水供應、建筑供暖等;還有光化學利用,如光解水制氫,利用太陽能將水分解為氫氣和氧氣,氫氣可作為清潔能源用于燃料電池等領域。太陽能具有分布廣泛、永不枯竭、清潔無污染等優點,但也存在能量密度低、受天氣和晝夜影響大等局限性。例如,在陰天或夜晚,太陽能的獲取受到極大限制。
風能:風能是指風所負載的能量,其大小取決于風速和空氣密度。風力發電是目前風能利用的主要形式,通過風力渦輪機將風能轉化為機械能,再帶動發電機發電。風能具有資源豐富、環境友好、可大規模開發等優勢,在沿海地區、高原、草原等風力資源豐富的區域,風能發電潛力巨大。不過,風能的穩定性較差,風速和風向的變化導致風力發電的出力不穩定,對電網的穩定性構成挑戰;同時,風電場建設占地面積較大,可能對周邊生態環境和景觀產生一定影響。
水能:水能通常指水力發電,利用河流、湖泊等水體在高處具有的位能,通過水輪機將其轉換為動能,再驅動發電機產生電能。根據水電站規模大小,可分為大型水電和小型水電。水能發電具有能量密度高、發電穩定、成本相對較低等特點,在滿足電力需求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但大型水電站建設可能會對生態環境造成較大影響,如改變河流生態系統、導致部分物種棲息地喪失、引發地質災害風險增加等;同時,建設過程中還可能涉及移民安置等社會問題。
生物質能:生物質能來源于自然界中可用作能源用途的各種植物、人畜排泄物以及城鄉有機廢物。利用方式包括生物質發電,如以農作物秸稈、林業廢棄物等為燃料進行發電;生物燃料生產,像生物柴油、燃料乙醇等,可替代傳統石油燃料用于交通運輸等領域;生物質供熱,通過燃燒生物質顆粒等為建筑物提供熱能。生物質能的優勢在于來源廣泛,可實現廢棄物的資源化利用,減少環境污染;然而,其轉化效率相對較低,原料收集和運輸成本較高,且大規模發展可能面臨土地資源競爭和糧食安全等問題。
地熱能:地熱能是貯存在地下巖石和流體中的熱能,源于地球內部放射性元素衰變產生的熱量。可用于發電,通過地熱電站將地下熱能轉化為電能;也可直接用于供熱和制冷,如利用地源熱泵系統為建筑物供暖和制冷。地熱能具有穩定可靠、不受氣候影響、清潔環保等優點,在一些地熱資源豐富的地區,如冰島、新西蘭等地,地熱能得到了廣泛應用。但地熱能的開發受到地質條件的嚴格限制,前期勘探和開發成本高,且在開發過程中可能會引發地面沉降、熱污染等環境問題。
海洋能:海洋能是潮汐能、波浪能、溫差能、鹽差能和海流能等的統稱,是海洋通過各種物理過程接收、儲存和散發的能量。潮汐能利用潮汐漲落產生的能量發電;波浪能則通過特殊裝置將波浪的動能轉化為電能;溫差能利用海洋表層和深層的溫度差進行發電;鹽差能利用海水和淡水之間或兩種含鹽濃度不同的海水之間的化學電位差產生電能;海流能利用海流的動能驅動水輪機發電。海洋能具有可再生、清潔無污染、能量巨大等優勢,但目前技術開發難度較大,成本較高,開發利用程度相對較低。
2、在能源體系中的地位
隨著全球對能源可持續性和環境保護的關注度不斷提高,可再生能源在全球能源體系中的地位日益重要,逐漸從補充能源向主導能源過渡。
據市場研究報告進行披露,在全球能源消費結構中,可再生能源占比持續上升。過去幾十年間,可再生能源在全球一次能源消費中的份額穩步增長。2023 年,可再生能源在全球一次能源消費中的占比達到了 18% 左右,而在 20 世紀 70 年代,這一比例僅為不到 5%。在電力生產領域,可再生能源的貢獻更為顯著。2023 年,全球可再生能源發電量占總發電量的比例已超過 30%,其中,水能依然是可再生能源發電的主要來源,占比較大;太陽能和風能發電增長迅猛,連續多年成為新增發電裝機容量的主要組成部分,特別是太陽能光伏發電,近年來新增裝機容量屢創新高。
可再生能源在能源體系中的重要地位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能源安全保障:可再生能源的廣泛開發利用有助于減少對傳統化石能源的依賴,降低因國際能源市場波動帶來的能源供應風險。傳統化石能源主要集中在少數國家和地區,能源供應的穩定性易受地緣政治、國際局勢等因素影響。而可再生能源分布廣泛,各國可根據自身資源條件進行開發利用,實現能源供應的多元化,增強能源安全保障能力。例如,許多國家通過大力發展太陽能和風能,減少了對進口石油和天然氣的依賴,提高了國家能源安全水平。
環境保護與應對氣候變化:可再生能源在利用過程中幾乎不產生溫室氣體排放,是實現碳減排目標、應對氣候變化的關鍵力量。全球氣候變化對人類社會和生態系統帶來了嚴重威脅,減少碳排放已成為國際社會的共識。可再生能源的大規模應用能夠有效替代化石能源,降低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的排放,減緩全球氣候變暖的速度。據國際可再生能源署(IRENA)研究表明,如果全球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結構中的占比持續提高,到 2050 年,可使全球二氧化碳排放量較基準情景減少約 50% 以上,對實現《巴黎協定》將全球平均氣溫升幅控制在 2℃以內,甚至 1.5℃以內的目標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
推動能源轉型與可持續發展:可再生能源的發展是能源領域實現可持續發展的核心內容,是推動能源轉型的重要驅動力。傳統化石能源的不可持續性決定了能源轉型的必要性,可再生能源憑借其清潔、可再生的特性,成為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現代能源體系的重要基礎。發展可再生能源不僅能夠促進能源結構的優化升級,還能帶動相關產業的發展,創造新的經濟增長點和就業機會。例如,太陽能和風能產業的發展帶動了設備制造、安裝運維、技術研發等一系列上下游產業的繁榮,為經濟增長注入了新動力。同時,可再生能源的分布式利用模式,如分布式光伏發電、小型風力發電等,能夠滿足偏遠地區和農村地區的能源需求,促進能源的公平分配和普及,推動能源的可持續發展。